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08-15 09:47
“能从我们企业实际出发考虑,不仅帮我们把案子调解了,还为我们争取到最大还款期限,真是太感谢了。”日前,单县某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握着单县法院环境资源与金融、破产庭法官石永林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11月,单县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单县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借款4489万元,约定借款期限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孟某某、郭某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单县某纸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木业公司、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5月,商业银行向单县法院提起诉讼。
石永林收到案件后,认为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额度较大,案件的办理不仅会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更涉及到金融安全,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2025年7月,单县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单县监管支局联合成立“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探索构建“156”工作体系,通过协同之力筑牢金融安全法治屏障。
石永林团队依托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司法多元调解指导队、单县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共同组织调解。
“4000多万元的借款目前已经逾期,我们要求立即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几次沟通,商业银行依旧坚持自己的主张。
“法官,我们不是不想还,这几年受客观因素影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难度太大了。”木业公司对单县法院法官助理孙涛诉说。
“你们公司还是需要想办法偿还借款的。一旦失信不仅影响你们的信用,还会影响你们企业后期的经营。”
“我们想办法还,但是一次性偿还后我们公司的资金流可能面临断裂,会影响我们公司的后续发展。能不能和银行沟通一下降低一点利率,我们分期支付借款。”
单县法院承办团队与当事人几经沟通,了解双方基本诉求后,司法多元调解指导队和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分别组织木业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背对背”调解。
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团队经过几次“拉锯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还款计划。银行也对双方约定的利率进行了调整,并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是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化解的代表性案例之一。该中心通过构建司法多元调解指导队、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等5支队伍,推动协同中心日常工作协同高效运转,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近年来,单县法院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在金融纠纷化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7年向农商银行制发司法建议,规范合同文本,为缩短银行回笼金融债权周期、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贡献了法治智慧;2022年与工商银行单县支行创新签署全省首个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合作协议,同年8月又组织驻单11家金融企业召开多元解纷座谈会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降低金融企业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拓宽了路径;2025年成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形成了全面系统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了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打造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衔接配合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主阵地”。
通讯员 阚洪惠 孙涛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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